小编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,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、食用农产品、罐头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4类食品批次样品,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,主要涉及农兽药残留、质量指标、重金属污染等问题。
据介绍,此次抽检不合格的食品为:
六安市金安区宜家生活超市销售的黄豆芽,4-氯苯氧乙酸钠(以4-氯苯氧乙酸计)、6-苄基腺嘌呤(6-BA)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
六安市金安区惠万家生活超市明月港湾店销售的绿豆芽,6-苄基腺嘌呤(6-BA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
合肥滨湖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鳊鱼,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
合肥市蜀山区渔膳餐厅销售的鳌虾(生食动物性水产),镉(以Cd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
合肥市瑶海区明记水产商行销售的梭子蟹,镉(以Cd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
安徽翔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(合肥)销售的梭子蟹,镉(以Cd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
马鞍山市花山区俊彪干货经营部销售的黑芝麻,酸价(以脂肪计)(KOH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
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,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、六安、马鞍山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,查清产品流向,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;对违法违规行为,依法从严处理。
来源:江淮晨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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